各有关单位: 为提高体外诊断试剂临床试验的科学性与合理性,优化临床试验技术要求和管理要求,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、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《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意见》(厅字〔2017〕42号)总体要求 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统一部署,结合《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》及配套规章的修改情况,我中心对《体外诊 断试剂临床试验技术指导原则》(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通告 2014年第16号)进行修订,形成了《体外诊断 试剂临床试验指导原则(征求意见稿)》。为使该指导原则更具有科学合理性及实际可操作性,即日起在我中心 网上公开征求意见,衷心希望相关领域的专家、学者、管理者及从业人员积极参与,提出建设性的意见或建议, 推动指导原则的丰富和完善,促进注册申报及技术审评质量和效率的提高。 请将意见或建议以电子邮件的形式于2018年12月31日前反馈我中心。 联系人:何静云、徐超 电话:010-86452863、86452590 电子邮箱:hejy@cmde.org.cn xuchao@cmde.org.cn 附件:1.体外诊断试剂临床试验指导原则(征求意见稿)(下载) 2.反馈意见表(下载)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 2018年11月22日 |